桃園可負擔住宅來了 每月房貸3萬可擁35坪房 鎖定青年婚育家庭

發佈日期:2026/04/15  【聯合報 記者朱冠諭/桃園即時報導】
桃市府今天在市政會議通過「桃園市可負擔住宅興辦管理自治條例」草案,為全國第一部可負擔住宅專法,最快本周五送議會審議,力拚5月下旬三讀通過,今年7月報請中央核定。市長張善政表示,這部條例以「住宅去商品化」為核心,透過封閉買賣機制讓住宅回歸自住本質,要為桃園的年輕家庭,打開高房價與不穩定租屋之外的第三條路。


依草案內容,可負擔住宅房屋來源並非由市府編列預算興建,而是透過都市計畫、都市更新審議機制,由建商以容積獎勵方式捐建,市府不花一塊錢即可取得房屋,再由桃園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承接管理。選址策略與大眾運輸導向開發結合,優先鎖定捷運站周邊,減輕住戶通勤負擔。


申購資格方面,申請人及配偶須為25歲以上未滿45歲國民,在桃園設籍連續滿1年以上,婚姻關係存續中且育有未成年子女或孕有胎兒,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,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應高於桃園市最低生活費標準2.5倍且低於3.5倍。


承購後由住都中心將房地辦理信託登記於指定信託業者名下,承購人在所有權移轉前僅有使用管理權限,不得出租、轉讓或作住宅以外使用,且必須設籍入住。若要出售,須透過桃園市可負擔住宅交易平台售予其他符合資格者,再出售價格以原承購價格為上限;若賣不出去,住都中心將按原價扣除修繕成本後收回,確保房屋不流入自由市場遭炒作。違反規定者,最高可處9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。


張善政表示,這是他2022年參選市長時困難度最高的政見,從2023年全盤檢討住宅政策,到2024年下半年正式啟動法制作業,府內外密集召開超過100場會議,邀集法律、金融、不動產等領域專家學者參與討論,今年2月法規初步成形後,再經法規會3次審議修正才定案。


張善政指出,推動這項政策最困難的不是技術,而是觀念突破。過去大家習慣把住宅視為商品、甚至投資標的,但可負擔住宅要讓住宅回歸居住本質,「這不是自由買賣,而是政府控制的一個小規模、封閉的房地產市場」,不會干擾真正的房地產自由交易,卻能照顧最需要照顧的年輕婚育家庭。


都發局長江南志指出,目前中壢體育園區、A20及A21等3案細部計畫已明定捐建住宅空間規範,今年3月陸續公告實施。可負擔住宅價格由住都中心設立專責評定小組核定,並非以市場行情定價,而是綜合考量家庭所得、合理居住支出比例及桃園市最低生活費等因素,讓年輕婚育家庭在合理範圍內,穩定且長期地擁有一個家。


江南志說,以雙薪家庭月收入12萬元計算,在30年期貸款、利率2.185%條件下,將4分之1所得用於住宅貸款支出,每月房貸約3萬元,可負擔約35坪的三房型住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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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聯合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