守護您家的祖產,價值超過千億不動產,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

繼承人請注意了!桃園市今(109)年公告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,公告期間將從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,公告資料揭示於土地及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、區公所公布欄,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及村、里辦事處公布欄。

桃園市政府地政局表示,依據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,不動產所有權人自死亡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,經地政機關查明後,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,公告期滿後如仍未有繼承人申請,即予列冊管理15年;期滿仍未辦理,則移請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。公開標售價款將存入國庫設立的專戶,各繼承人得檢具證明文件,依法定應繼分領取,若逾10年仍無繼承人申請提領則歸屬國庫。

地政局進一步表示,本市累計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建物總量將達9萬8,592筆棟、面積約1,524.52公頃,依109年公告現值,總價超過千億。為維護繼承人權益,地政局推動「守護祖產,全面出擊」專案,自去(108)年起聯合本市國稅、民政、戶政、地政機關組成跨機關「守護祖產服務小組」,提供多元受理管道及個案式輔導,協助繼承人完成繼承登記,如您有繼承登記問題或需個案輔導,可就近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洽詢。

地政局特別提醒,除男女皆有繼承權外,在繼承登記實務作業上,如果因繼承關係複雜、部分繼承人移居國外等原因,短時間難以整合繼承人間的意見,致遺產分配或會同辦理有所困難,建議民眾可先依據民法繼承編及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相關規定,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,就被繼承人之不動產,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,等到將來全體繼承人達成協議後,再辦理遺產分割,就可以避免不動產被列管標售。

本市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公告及歷年列冊管理資料,民眾可利用桃園市地政資訊網(http://land.tycg.gov.tw)或桃園市各地政事務所網頁查詢。